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分支(代表)机构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是我国口岸事务的主管部门,设在海关总署。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牵头起草口岸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拟订口岸发展规划、电子口岸规范并协调实施,牵头拟订口岸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指导和协调地方政府口岸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及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社会团体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中国口岸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本会与会员单位的紧密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合作与共同发展,为会员提供多元化、高价值的服务,依据协会章程,制定本会会员权益。
在同等服务条件下,会员级别越高,享有服务的优先权越高。
按照协会《章程》规定,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为单位会员加入协会;口岸综合管理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工作者、热爱口岸工作或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步骤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