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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依法移交濒危海洋动物制品810件

   近日,青岛海关依法向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移交一批濒危海洋动物制品810件,共225.3千克。

  此次移交的濒危海洋动物制品为近年来青岛海关在旅检、行邮渠道截获,包括玳瑁标本及其制品,以及红珊瑚、砗磲、唐冠螺、鳄鱼皮等制品,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列名的重点保护物种及其制品。物品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接收,进入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保管,用于海洋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研究和科普宣传。

  海关提醒,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需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依法办理海关手续。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的,海关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军、吴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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