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进口矿产品重量鉴定监管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第三方机构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组织开展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理论知识和实操培训考核,不断强化海关重量鉴定业务能力供给;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推行进口矿产品“检疫鉴定查管三合一”工作模式,优化查检队伍配置,一次派员完成多系统指令;贯彻落实进口铁矿、锰矿、铬矿等矿产品“先放后检”便利化措施,减少直装二程船进场转运,缓解码头堆场压力,促进矿产品口岸流通,压缩通关时长。据统计,1-11月宁波口岸共进口铁矿4877.1万吨,同比增长2.7%。平均通关时长从19个工作日下降至2个工作日,辖区内仅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一家就节约生产成本9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