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决策部署在各地落实情况,国办督查室会同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人员组成国家口岸营商环境督查调研组(以下简称督查组),于6月18日至19日在宁波市开展口岸营商环境督查调研。
督查组先后分两组四场次与宁波市外贸企业、生产型企业、货代、报关行、车队、船公司、船代、港务公司、拖轮、引航、理货等21家企业就口岸营商环境开展座谈交流;并赴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海关监管场所、检验检疫现场、查验平台、港区(外)堆场等场站实地查看通关作业流程,与穿山港区业务现场的海关、海事、边检同志进行了座谈;最后听取了宁波市口岸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宁波海关、宁波海事局等政府部门意见建议。期间,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颜伟国、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负责人分别与督查组进行了交流。
督查组强调,本次口岸营商环境督查调研更侧重于调研,了解掌握各地口岸营商环境情况,对企业反映强烈带有共性问题整理汇总后上报国务院,研究解决措施。希望各部门严格按照2018年国发37号文等具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接下来,宁波市口岸办将按照督查组有关要求进一步收集相关企业的费用清单,配合市交通运输局了解港外堆场管理、收费情况,将有关情况上报督查组。并以此次国办督查为契机,会同口岸相关部门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意见》、《2019年促进宁波市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开展联合督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不断优化宁波市口岸营商环境。同时,还将密切跟踪此次国务院督查后续进展,适时将后续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宁波市口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