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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将大力建设口岸作业区
江西省口岸办       
    12月9-12日,上海与中部六省口岸大通关合作第五次联席会议在江西赣州召开。会议发布了《上海与中部六省口岸大通关合作(赣州)宣言》,根据该宣言,上海将利用自身优势与中部地区一道致力于发展口岸作业区,共同规范口岸作业区的建设与管理,积极争取口岸作业区建设与管理纳入即将出台的国家口岸管理方面的规定。《上海与中部六省口岸大通关合作(赣州)宣言》的发布,是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具体措施。
 
    据悉,国家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明确提出,中部地区要“增加口岸作业区”。此前中(西)部地区相关的称谓有“二类口岸”、“无水港”、“干港”、“海关后续监管点”等。这一要求的提出,不仅进一步统一了目前内陆地区各省(市、区)不同的称谓,而且为中部地区建设口岸指明了方向。
 
    口岸作业区是指内陆地区依托现有交通基础设施,在远离沿海(边、江)口岸的地区设立的基本具有沿海(边、江)口岸功能的公共平台。口岸作业区具有口岸特性,可以提供国家监管、船东箱管、金融保险、信息网络、运输方式等多种资源配置。内陆地区建设口岸作业区,是将沿海(边、江)口岸的功能引进到当地,并将其作为沿海(边、江)口岸的一个部分进行建设和管理,是内陆地区创造性的开展口岸工作,既符合国家的口岸管理要求,又符合内陆经济发展的需求。具体来说,口岸作业区有四项主要作用:一是口岸功能内移,扩大了区域通关范围;二是劳动生产率提高,大幅降低了口岸物流成本;三是口岸资源的整合,有效提高了整体效能;四是口岸作用的发挥,有效改善了投资环境。
 
    据了解,口岸作业区这一说法最早是在江西省提出和推广的,目前该省已建立了9个铁路、公路、水运口岸作业区,还有部分口岸作业区正在建设。这些作业区的建设和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发展环境,促进了当地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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