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高度关注以集装箱方式进口燃料油的潜在贸易风险
我国是亚洲最大的燃料油消费市场,同时也是最大的燃料油进口市场,如2009年进口燃料油2090万吨,对外依存度达60%以上。燃料油作为大宗散货通常采用船舶散装运输,但随着国内市场需求量的不断扩大以及燃料油价格的持续走高,近几年为节约成本也出现了集装箱运输方式。今年前三季度,黄岛口岸以集装箱方式进口燃料油56批,同比增长154.54%,其中检出不合格6批,不合格率为10.71%。
由于集装箱装载方式进口量相对较少,门槛相对较低,许多中小贸易商争相进入这一市场,但多数中小贸易商没有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并且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甚至对相关技术指标不做任何要求,进口的燃料油品质良莠不齐,波动较大。部分不法贸易商还利用集装箱运输批量小、隐蔽性好的特点,采用以次充好、以废充良的方式谋取不法利益,发生商业欺诈行为的风险较高。
针对集装箱运输燃料油带来的新问题和潜在风险,检验检疫部门提出如下建议:各口岸应加大对以集装箱形式进口燃料油的监管力度;国内相关贸易商及收货人应增强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签订合同是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指标,尤其是涉及安全、环保等项目的限量指标;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关于进口燃料油的执行规范,废油的检验和鉴别标准,统一各口岸的操作程序,提高执法把关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