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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内地密切联动 晋深两检验检疫局合力监管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       

  口岸内地密切联动 晋深两检验检疫局合力监管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合作机制保障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11月17日,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太原签署《保障山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备忘录》。双方通过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发挥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产地局监管和口岸局查验把关密切配合的整体优势,促进山西食品农产品出口,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

  根据《合作备忘录》规定,双方将建立口岸内地信息互换机制、口岸内地人员交流与科研合作机制、口岸内地稽查合作机制、口岸内地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口岸内地会晤机制等五项合作机制,此外,对于今后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有关食品农产品的新规定,晋深双方应及时沟通、统一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要求。

  按照《合作备忘录》要求,双方对口业务部门应及时或定期交流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相关信息;对于原料基地在山西省,加工企业在深圳市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山西检验检疫局应同时提供《出境加工用动物/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供货证明》信息;应指定对口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信息互换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发。对双方往来的信息要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释,形成密切联系、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互派人员进行交流学习,互派技术骨干解决技术难题;要围绕出入境检验检疫、检测技术以及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课题共同组建课题组进行科研攻关;要共同组成稽查组,实施从口岸到源头和从源头到口岸的双向稽查,对其违规信息双方应记入各自诚信管理系统。

  此外,双方还将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合作机制领导组联席会议,检查该备忘录条款落实情况,商讨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相关事宜,不断深化山西检验检疫局与深圳检验检疫局的协作机制,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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