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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港口与口岸局已完成新版《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
锦州市港口与口岸局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做好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锦州市港口与口岸局港口管理处已于10月末前完成了新版《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按照修订后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对持有旧版《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换发新版《港口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止港口经营活动。通过此项工作,将原有的50余家港口经营企业整改为22家,整顿了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企业经营业务的规范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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