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事局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提请公司采取相应措施
据悉,今年4月份一艘中国籍船舶在澳大利亚大堡礁附近偏离航线导致触礁搁浅,造成漏油事故,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调查人员在与船长及船员进行谈话和调查后认为,疲劳驾驶是导致船舶偏离规定航线,造成触礁搁浅的主要原因。为此,AMSA近期在港口国监督检查中对值班人员休息时间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目前已有7艘船舶因船上值班人员的工作时间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实际的工作和休息时间,AMSA判定船上SMS不能保证休息时间记录准确,船长不能根据STCW公约保证值班人员休息等相关缺陷被滞留。
温州海事局了解到该情况后,及时将该信息告知辖区国际航运公司,提请公司应及时告知所属国际航行船舶,要求船长应清楚地知道每个当班驾驶员和轮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状态,确保当班的驾驶员和轮机员没有过度疲劳,当紧急工作需要超过通常工作时间,过后应安排补休以满足STCW公约关于休息时间的最低要求。在所有驾驶员和轮机员都没有得到休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拒绝开航。
同时,温州海事局对STCW公约第VIII章中关于船员值班标准规定进行了再次重申,要求各航运公司所属的船舶务必做到以下事项:一是所有分派作为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或组成值班部分的普通船员应在24 小时内至少10 小时的休息时间。二是休息时间可以分成至多不超过2 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6 小时。三是在紧急、演习或在其他超常工作情况下不必保持第1和第2段规定的关于休息时间的要求。四是应将值班时间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