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检验检疫局加强贻贝产品检验监管力度
舟山检验检疫局
今年截至9月中旬,舟山出口贻贝总量共计1500吨,372万美元,同比增长100.10%和100.17%;其中贻贝产品10批次,168吨,31万美元,主要出口国家为俄罗斯和乌克兰;海鲜配菜产品225批次,4430吨,1140万美元,主要出口国家为俄罗斯、美洲、非洲等国家和地区,海鲜配菜中所含贻贝的比例一般为30%左右。
舟山贻贝原料绝大部分来自嵊泗地区,少部分采购自我国北方沿海省份。凭借绝佳的地理环境优势,嵊泗贻贝产量较高,个体较大,品质较好。近日,“嵊泗贻贝”在韩国注册成功,进一步在国际上打响“嵊泗贻贝”品牌的知名度。然而,目前在舟山地区贻贝出口检疫监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值得关注:贻贝供货商参差不齐。由于贻贝供货流程未纳入检疫监管工作重点,部分贻贝产品可能来自非注册企业,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来自舟山辖区外的贻贝原料缺乏相关供货证明。在目前原料供应紧张的情况下,不少企业选择从外地采购原料,但外地产品追溯较为困难,且很多供货商没能提供相关供货证明。贻贝产品本身即属于敏感产品。国外通报情况中,贻贝中贝类毒素和重金属超标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为保证出口贻贝产品的质量安全,巩固舟山贻贝出口的良好态势,维护舟山外贸出口秩序。舟山检验检疫局就目前贻贝半成品供货过程存在的问题与嵊泗检验检疫局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采取措施加强对贻贝产品的检验监管力度,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贻贝原料供货流程控制。舟山检验检疫局制定了收购嵊泗贻贝原料收购监管办法,该监管办法旨在加强对来自嵊泗贻贝原料进行流程控制,实现从生产厂发货、仓储运输、本地企业确认收货的全流程监控。
二、加强对出口贻贝产品的监控力度。专门为出口海鲜配菜和贻贝产品制定检测项目表,强化对贻贝中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贝类毒素和有关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制定详细的水产品质量监控检测计划,对出口贻贝产品重点监控检测重金属项目。
三、严格施行出口贻贝产品原料核销制度。企业出口贻贝产品,必须在报检时,凭《贝类毒素检测合格证明》对所收购的贻贝产品进行核销,对核销记录的审查将纳入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管范围内,如发现核销不实的一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