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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9家企业进出口货物享受天津口岸直通放行政策
陕西口岸办       
    近期,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天津检验检疫局在乌鲁木齐共同签署了《津陕两地进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合作备忘录》。
 
    天津口岸是陕西进出口货物通关的主要口岸,2009年进出口货物达7000多批次,实施直通放行模式后,可将原来的两次报检、查验、出单工作变为一次,缩短了流程,使进出口产品实现快速通关,有效降低外贸企业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
 
    此次直通放行模式主要包括“属地报检,口岸出单”出口和“属地报检,口岸转检”进口直通模式。进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就是部分出口商品在产地检验后经天津口岸出具单证便可实现直接通关,部分进口商品可直接经天津口岸转目的地报检并进行检验检疫。目前陕西省已在天津口岸备案39家进出口企业,其中,金堆城钼业股份公司、比亚迪汽车公司、陕西重型汽车公司等32家企业获得出口资格备案;美光半导体、应用材料等7家企业获得进口资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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