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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四项措施支持海铁联运业务开展
宁波海关       
    为落实宁波“以港兴市、以市促港”战略,加快发展港口物流产业,服务内陆腹地经济开发,支持宁波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宁波海关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支持宁波港海铁联运业务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据海关统计,2010年1-8月,宁波海铁联运集装箱数达1.53万标箱,同比增长约22倍,其中甬温海铁联运集装箱共计1.23万标箱,占80.12%。主要做法 :
 
    一、实行无假日通关,提高通关效率。一是实行集中申报,将海铁联运转关货物的申报手续,全部集中到大榭海关(宁波海关物流监管中心)办理,并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便于企业集中报关;二是实行365天工作制,对出口货物节假日安排人员加班,对进口货物实行节假日预约加班,保障相关货物及时通关。
 
    二、加强协调沟通,减少货物滞港时间。一是多次派人陪同宁波港集团和铁路部门人员到内陆地区进行走访、调研,通过宣讲会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和企业介绍海关支持海铁联运的相关政策;二是加强联系沟通,与多个启运地海关建立海铁联运联系配合办法,形成业务联系协调网络,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最大限度减少货物在港区的滞留时间。
 
    三、改进监管模式,便利物流运输。一是针对宁波港各码头“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开发利用“转码头监控系统”,顺利实现货物在各码头间的灵活调运,实现了海关严密高效监管、企业节省人力物力、港区拓展影响力的“三赢”局面;二是根据相关政策,对于宁波口岸海铁联运货物,通过运用诚信管理方法,对诚信企业的铁路承运的转关货物,在其商业封志完好的条件下,不再施加海关封志,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四、实行“三日签两联”,鼓励企业出口。随着宁波口岸海铁联运业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该方式出口货物,为保障出口企业及时办理结关和出口退税手续,该关承诺对正常出口货物“三日签两联”,即海关在接到清洁舱单后三天内办结出口退税证明联和进出口付汇证明联签发手续,使企业能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提高出口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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