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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赣两省签署备忘录将实施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协作
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大通关工作处       
    8月29日在福州举行的第六届泛珠大会“福建与江西行政首长高层会晤暨加强海西港口经济和口岸通关合作签字仪式”上,福建省叶双瑜副省长和江西省洪礼和副省长分别代表两省政府,共同签署《闽赣两省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备忘录》,决定从今年9月15日起,福建和江西两省实行区域通关合作,在全国率先实施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协作制度。
 
    根据《闽赣两省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备忘录》,在开展跨省“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业务时,属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通关单的货物,报关地海关凭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通关单正本办理接单手续,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通关单的货物,报关地海关凭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通关单复印件办理接单手续,口岸海关放行货物时收取正本;闽赣两省建立口岸管理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同时建立闽赣海关、检验检疫部门通关业务联系配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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