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局进一步推进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宣贯工作
宁波海事局 宋欢欢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的实施,细化宣贯措施,宁波海事局认真评估前期“两制一规”实施宣贯成效,针对定线制水域渔业船舶、沿海小型船舶和运砂船航行作业特点,组织编印并发放一批通俗易懂的“两制一规”宣传资料,推进宣贯工作深入社会,促使“两制一规”深入人心。
一是进一步开展“两制一规”的内部培训学习,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熟悉掌握“两制一规”的要求并正确有效向相关单位、船舶、人员进行宣贯;二是强化对沿海小型船舶、渔船和运砂船的宣贯,利用签证窗口、现场走访、日常巡查等场合,将“两制”总示意图和三类特定船型航法示意图捆绑发放;三是加强定线制水域的巡航执法检查,积极开展现场交通引导工作,并加大对违章情况的处罚教育力度,及时教育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四是强化与海洋与渔业部门的联动,落实共建举措,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艘宁波籍渔船,督促渔船按照定线制规定航法航行。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自2010年8月1日实施以来,宣贯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核心港区深水航路通航秩序良好。该局将持续评估“两制一规”宣贯实施成效,不断调整完善宣贯监管工作,确保定线制的全面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