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采取多项措施 促进亚洲物流中心建设
广州海关 王敏
广州海关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建设成为亚洲物流中心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促进亚洲物流中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完善空港建设,促进空港物流发展。一是提出空港综合保税区功能布局规划、功能设置原则、功能设置方案等建设性意见,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广州空港综合保税区申报、规划等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理顺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封关运作后的各项工作,积极指导中心内企业入驻等工作,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该中心已于2010年1月28日正式封关运作。
(二)提高通关效率,促进海港物流建设。一是开展出口分类通关改革,有效提高诚信守法企业货物通关效率。二是对南沙口岸石化类企业推广应用油气液体化工品系统,进一步加强进出口成品油、液体化工品等货物的实际监管。三是以签订合作备忘录等方式,加强与检验检疫、边检、海事、查验中心等部门的配合,提高口岸整体通关速度。
(三)推行风险管理,完善保税体系。一是制定南沙保税港区监管操作规程、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监管方案、监管操作规程、企业办事指南等系列材料,进一步完善细化通关模式。二是对关区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统一实施信息化管理,简化监管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三是对保税港区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风险式通关管理”模式,使守法企业、诚信企业获得更大通关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