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检验检疫局重案件评查 促案卷质量提升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职权的正确行使,促进案卷质量上新台阶,根据省局通知要求,衢州检验检疫局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案件评查为手段,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倾力打造案卷质量精品工程,于2010年7月29日至8月11日组织涵盖除行政处罚以外的涉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各执法案卷评查,包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考核、送达”等。
本次评查以本单位自查、上级机关复查为主,本着客观公正、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通过审卷、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执法办案的实体、程序、效果进行评查。采取依法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等进行全面审查,然后根据查明的事实,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
本次案卷评查,衢州检验检疫局具体做到: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徐建设任组长,副局长章淑琴、陈临、纪检组长周建中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并明确综合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对案件流转环节进行把关,变静态考核为动态管理,变事后监督为过程纠错。
二是强化质量意识。按照《衢州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对各类案件的办理程序进行了规范,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级关于案件质量的文件规定,以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时刻警醒执法人员,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在办案中要严格执行程序,认真细致、全面、客观,按照“立得准、判得出、执得了”的要求,从根本上清除那种重数量、轻质量,重量化考评、轻质量管理观念,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扭转了以往“立得少、判得少、免予多”的被动局面。
三是注重监管结果的运用。开展经常性的案件质量动态分析,实现月通报,季讲评。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让他们及时修正,提高一线人员的责任心。对评查中发现的认为有可能出现案件质量问题的向局长汇报并提交案件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问题案件的处理。有必要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对问题案件进行再审。
四是建立案件质量效率评估制度。将案件质量效率评估融入监督检查工作中,对案件进行检查的同时,对调查质量、执法文书、程序合法性,案件质量等做出评定,将其作为案件内在质量的评估指标纳入质效考核中,记入每位执法人员的绩效档案,作为奖惩依据。
五是奖励优质案卷,激发争先创优意识。按年度目标考核意见规定,年底目标考核时,在每季度评查选出的优质案卷中,再择优评选出2件优质案卷予以奖励,既表现出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工作成绩,又能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从而激发了执法人员争先创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