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事局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全力打击船舶配员不足和人、证不符的违法行为,消除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录入不规范或不按规定使用的违规现象。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0年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方案》要求和浙江海事局的统一部署,舟山海事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落实,深入开展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舟山海事局已开展船舶安全配员检查694艘次,发现违章船舶108艘次,滞留2艘次,实施AIS设备专项检查158艘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指南》、《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专项检查指南》及本次检查所涉及的相关海事法律、法规。并通过航运公司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将本次专项检查内容、要求,告知辖区所有航公司,督促航运公司加强自查,全面消除船舶安全配员、船员值班和船载航行设备操作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严把船舶签证审核关。严格落实船员名单申报制度,认真审核船方提供的有关材料,重点检查船舶配员是否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防止不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船舶出港。
三是强化现场检查关。加大对抵港船舶和离港前船舶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船舶配员不足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船舶滞留和行政处罚,督促船方及时纠正缺陷。同时结合世博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专项检查指南》的要求,强化AIS设备专项检查。
四是积极开展内部监督检查。通过检查交流的形式,及时发现专项检查过程中的不足,并制定相应的对策,落实有效的纠正措施,确保专项检查活动的有力开展。
五是健全检查台帐,及时做好《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统计表》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