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与广东省政府签署实施“珠三角纲要”备忘录
珠海检验检疫局 蒙宝真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签署《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广东质检事业科学发展备忘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出席签署仪式,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分别代表合作双方签字并致辞。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府秘书长徐尚武,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广东、深圳、珠海检验检疫局和广东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及广东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出席了备忘录的签署仪式。
王勇、黄华华分别作了讲话,肯定了长期以来的相互支持及加快广东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备忘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将采取18项措施大力支持广东质检工作。一、支持加强质量宏观管理,指导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二、支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三、支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四、支持检验检疫业务创新;五、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六、支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七、支持坚强质量安全监管;八、支持外贸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鼓励率先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发展战略;九、支持建设“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综合试验区”,构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质检政策体系;十、支持加强口岸建设;十一、支持加快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十二、支持加强粤港澳合作;十三、支持粤台经贸合作,推动汕头等粤东城市纳入国家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十四、支持深化泛珠质检合作;十五、支持加强国际经济区域合作;十六、支持建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十七、支持广东办好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和深圳大运会。
同时,广东省也将全力支持质监事业发展,其中包括:全面开展质量强省活动,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检验检疫业务改革和基础建设,坚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应对和质检法制建设、口岸综合管理工作,支持大之间文化建设。
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签订合作备忘录,是局省加强合作的重要举措。根据协议,双方还将分别成立落实备忘录工作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加强沟通联系,协调落实合作事项,进一步加强对合作工作的惊道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