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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检验检疫局“五个规范化”加快建设对虾安全示范区
东山检验检疫局       
    近年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有关部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推动辖区水产品养殖实现“科学化、集约化、标准化”,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食品水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及福建检验检疫局、漳州市政府的要求,结合东山检验检疫局辖区实际,建立出口对虾示范区,做到“五个规范化”。
 
    一是药品供应规范化。对虾示范区成立基地药品服务站,统一对药品供应方实施评估,对每批药品抽样送检,确认不含违禁成分后,才能采购,同时,对采购药品统一登记、储存、发送,并对用药效果进行跟踪,这样,基地种养殖所需药品安全从源头上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生产管理统一化。引导示范区内散户组建农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接受统一管理。合作社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方案,建立了饲喂料备案、苗种检测、水质监测、原料集中供货以及内部违规处罚、重大事件报告等管理制度。
 
    三是药残防控专业化。示范区农业合作组织聘请专业人员,统一对疾病进行监测和诊疗,对养殖过程进行用药督察。检验检疫部门与农林渔业部门、农业合作组织联合开展用药风险评估、药残全程监控,并加强抽样检测,及时了解区域农药残留情况,做到了早发现、早预警。
 
    四是质量管理体系化。在养殖场大力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对养殖过程实施标准化管理;在加工过程健全完善HACCP体系,对生产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有效预防相关危害的产生。
 
    五是帮扶措施具体化。细化服务企业措施,继续为企业开展系列培训,加大认证工作力度,帮助对虾出口企业扩大备案基地,扩大对虾的出口。对辖区公司制定“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实行风险评估,拟定新的检验监管方案,降低抽检频率,减轻企业负担,采取预检方式大大地提高通关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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