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废旧轮胎污染圣洁的大佛
厦门检验检疫局 林玲玲 张金山
7月6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对一批进口石材夹带入境的14条废旧轮胎全部责令退运出境。这批来自缅甸大理石荒料,用1个集装箱装运入境,共计24.4吨。所使用的无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标识的木质铺垫物也被依法实施检疫除害处理。这也是东渡口岸进口石材中一次性截获废旧轮胎数量最多的。
据悉,这批缅甸进口石材是国外客户赠送给内地一家寺庙,拟雕刻加工成佛像。为避免集装箱与大理石之间发生碰撞,国外船东要求发货人装柜时在货物与箱体接触面置放旧轮胎以保护集装箱,否则不让使用柜子。
废旧轮胎是国际上公认的有害垃圾,有着“黑色污染”之称,对环境会产生严重的污染。来自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专家认为,废旧轮胎的第一属性是被使用过的垃圾,即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它具有很强的抗热、抗机械和抗降解性,如果将它埋在土地里,过100年也不会分解腐烂。
专家认为,如果把废旧轮胎翻新使用,可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并危及到使用者和老百姓生命健康。此外,随意处置废旧轮胎,也可能破坏植被生长,极易滋生蚊虫、传染疾病,还可能引发火灾。
废旧轮胎的处理目前在世界上都是一个难题,基于环保、安全及维护市场秩序的考虑,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禁止进口废旧轮胎,我国也不例外,实行严格的废物进口管理制度。
2009年我国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环境保护部公告第36号,已明确将“废旧轮胎及其切块”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第四十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