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汲取7月16日发生在中石油大连大孤山新港码头一10万吨位级储油罐输油管线起火爆炸事故教训,宁波海事局迅速组织召开会议,对夏季强高温期间船载危险货物和码头安全作业管理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布置再落实。
在7月17日上午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宁波海事局针对夏季高温、雷暴、台风等恶劣天气,为保障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及码头作业安全,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危险货物水上运输和作业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明确三项管理要求。
一是加强超大型油轮进出港安全管理。明确超大型油轮抛锚前及锚泊期间安全管理事项;明确严格执行宁波-舟山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以及定线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落实拖轮护航具体措施;明确超大型油轮进出港引航管理事项;明确严格控制超大型油轮单航次分靠多个泊位或多次进出港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明确要特别加强原油及石油制品中使用添加剂和油料调和作业的安全操作管理,严禁违规使用添加剂或进行油料调和;明确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高温期间码头危险品作业应急预案及工作制度,排查并整改码头、船舶装卸货等作业场所极易引发事故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最大程度降低人为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散装液体危险品船岸界面安全管理。明确船舶进行油类作业应严格执行《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相关要求;明确不同气温、闪点条件下装卸货作业要求,禁止雷暴雨期间冒险作业,禁止夏季高温天气进行散装原油、易燃散装成品油和散化、散装液化气等危险货物的生产经营性过驳作业。
为确保上述具体监管措施和要求的全面贯彻落实,宁波海事局当天下午还将深入码头作业一线,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并组织召开辖区主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和码头作业单位座谈会,明确夏季高温、雷暴、台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安全监管要求,努力确保危险货物水上运输和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