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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进一步加强高温期间危险品装卸作业监督管理
宁波海事局 张海平       
    为认真汲取7月16日发生在中石油大连大孤山新港码头一10万吨位级储油罐输油管线起火爆炸事故教训,保障船载危险货物码头作业安全,宁波海事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高温期间危险品装卸作业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和污染事故。
 
    一是加强超大型油轮进出港安全和装卸作业管理,要求应急拖轮在卸货船舶吃水低于20米后方可撤离,码头需每两小时定期检查船舶系缆情况并做好记录;二是要求码头单位立即排查并整改码头、船舶装卸货等作业场所极易引发事故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应急截止阀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制定自查表;三是加强原油及石油制品中使用添加剂和油料调和作业的安全操作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高温期间码头危险品作业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严禁危险品装卸作业期间在码头附近进行明火作业,在白天最高温度时(1200时-1500时)停止作业,当气温超过28度时,各码头单位应当督促到港作业船舶开启甲板喷淋实施对甲板区域进行降温,禁止雷暴雨等恶劣性天气下冒险作业;五是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危险品作业单位的安全值班制度,落实应急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确保在紧急事件发生时,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到位,并将应急负责人值班表和修订的应急预案于8月1日前向海事部门备案。
 
    下一步,该局将督促指导码头尽快按要求进行记录、自查、备案,并进一步落实高温期间危险品装卸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内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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