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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2010年上半年集装箱危险货物监管成效显著
宁波海事局 张海平       
    集装箱危险货物监管是该局海事监管的重要工作之一,在2009年进港出运集装箱危险货物瞒报慌报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上,该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提升海事监管水平;开展阶段性专项检查,提高上海港分流危险货物的监管力度;继续深化出口危险货物备案管理,有效实现源头预控;继续加强口岸单位的合作,行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结合上海世博会的召开以及“环沪护城河”安保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上海港分流危险货物的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0年上半年,宁波海事局共查处危险货物集装箱瞒报、谎报案件34起,同比增长25.9%,涉及瞒报集装箱36个自然箱,危险货物种类包括1类爆炸品、2.1类易燃气体、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3类易燃液体、4.1类易燃固体、6.1类有毒物质、8类腐蚀品及9类的杂类危险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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