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事与船检开展大船小证综合治理联合检查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浙江省“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提高船舶检验质量,进一步提升浙江籍船舶的技术状况,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打击不法营运活动,深化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的协作机制,构建和谐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浙江海事局与浙江省船舶检验局于2010年7月6日在宁波辖区共同组织“大船小证”综合治理联合检查活动。
联合检查活动由浙江海事局和浙江省船舶检验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队,分别抽调宁波、舟山、台州、温州、嘉兴海事局5位资深安检人员和宁波、舟山、台州、温州、嘉兴船检处5位资深验船师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每个检查小组均由安检员和验船师共同组成,冒雨对宁波辖区内总吨接近500的3艘在建海船和3艘营运海船进行检查。
检查中船舶安全检查员和验船师对船舶主要尺度进行仔细的现场丈量,核对其与船检证书或图纸尺度的符合性,根据船舶图纸资料及实测数据,对船舶吨位进行复核,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艘复核吨位大于证书吨位约24%的营运海船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