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规范新建船舶监督管理 台州灵江海事处出台新规定
台州灵江海事处所辖灵江水域,航道狭长弯曲、河床多变、潮汐变化显著,两岸分布了16家修造船厂、129座船台,最大建造船舶为3.25万载重吨。多年来,通过不断的实践及深化总结,灵江海事处确立了“动态掌控,静态备审,动静分离,动静结合”的新建船舶监管机制,并建立了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综合执法方式。
为了对辖区新建船舶进行更好的监督管理,保障新建船舶下排、移泊(出港)等作业及船舶通航安全,6月28日下午,灵江海事处在前期充分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台州灵江水域新建船舶港内安全作业报备及现场监管工作程序》及《台州灵江水域新建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规范》,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新规定的内容,确保新规定得以贯彻落实。
《台州灵江水域新建船舶港内安全作业报备及现场监管工作程序》中规定了监管工作的执法依据、监管人员的职责、操作方法和要求;《台州灵江水域新建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规范》中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问题的处理原则等。两个新规定从不同的角度对新建船舶的监督管理进行规范,既符合灵江辖区实际情况,同时也对其他辖区新建船舶监管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据统计,灵江水域有营运大桥5座,在建大桥2座,其在建期间及建成后均对船舶通航安全带来影响,形成桥区水域复杂的通航环境,这给新建船舶下排以及移泊(出港)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灵江海事处建立了全天候服务的便民管理框架,形成以一个服务窗口统一对外和现场监管的全能、高效的监督管理模式。并根据辖区灵江水域特点提出“三个必须巡视”,即:重点时间(台风、汛期)必巡视;重点区域(桥区水域、渡运航线)必巡视;重点作业(下排、移泊)必巡视。通过此种模式,达到新建船舶现场监督管理有效管控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