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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青岛)公司自用码头和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部分新建泊位顺利通过省验收组验收
青岛口岸协会       
    近日,山东省口岸办公室会同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公安边防总队、山东海事局、省交通厅港航局组成验收组,对青岛港口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公司自用码头和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2号、3号、6号、7号泊位对外启用准备工作进行了验收。验收组同意上述码头泊位对外启用,待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自用码头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西湾西侧,码头全长1208米,前沿水深-12米,泊位为3万吨级,设计能力为20万吨,主要用于固定式桩基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轮、单点系泊及深水浮式平台等海上油气田开发设施的建造、承接涉外项目接货外轮和大型设备载货船靠港。
 
    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2、3、6、7号泊位位于前湾港南港区,其中6号、7号泊位为3万吨级多用途泊位;2、3号泊位为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单个泊位设计能力为年通过50万标箱、200万吨。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项目是为适应青岛港集装箱吞吐量不断增长的需要,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建设的。在市政府口岸办、口岸查验单位与码头业主的共同努力下,保证了上述泊位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及时进入试运行和验收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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