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三检联手共建产地证业务合作机制
近日,青岛检验检疫局、黄岛检验检疫局、青岛机场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了《加强产地证业务合作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这是青岛地区三家检验检疫分支机构加强业务沟通协作,共建大质量工作机制,促进地方外经贸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家检验检疫分支机构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产地证业务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产地证业务联动机制。对产地证注册企业以工商注册地为依据进行管理;定期互通敏感产品警示通报和产地证注册企业违规情况;对违规或列入黑名单产地证注册企业实行联合管理;开展经常性交流合作,相互借鉴先进做法,共同提高产地证注册企业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产地证业务相互认可制度。相互认可产地证注册企业诚信评定结果,并给予相同优惠措施;相互认可对生产企业的调查结果;相互委托对签证产品开展原产地调查;互派人员共同参与生产企业调查;共同探索原产地证信息化监管新模式。
三是建立原产地政策宣传合作机制。定期开展产地证签证商品结构等情况分析,挖掘原产地优惠政策利用潜力,制定宣传工作重点,有效扩大原产地优惠政策宣传覆盖面;在原产地优惠政策宣传方面,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不足,相互借鉴先进经验。
四是建立日常业务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对原产地规则的研究,定期组织三方业务人员研究分析新政策和原产地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对转往他局办理产地证业务的企业,转交档案资料的同时应附企业评价报告;定期互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交流,加强三方业务、人员的深度合作;积极探索产地证业务合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