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检验检疫局多举措 成功应对欧盟海洋捕捞新法规
日照市口岸办
欧盟IUU法规自2010年1月1日实施以来,日照地区共向欧盟出口水产品208批次、3271吨、1083万美元。日照检验检疫局指导并帮助辖区出口水产企业成功应对了欧盟海洋捕捞新法规,减少新法规对日照地区出口欧盟水产品的影响和损失,解决了出口水产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对欧盟新法规取得初步成效。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及时搜集信息并通报给水产品企业。该局密切跟踪关注欧盟海洋捕捞新法规的制定和出台。把搜集的欧盟海洋捕捞新法规制定出台的背景、实质和内容以及该法规的实施细则、应用手册等信息发放辖区水产品生产企业,在新法规实施前夕,结合新法规的要求和辖区实际向企业印发了《关于做好应对欧盟预防、阻止和消除IUU法规的通知》,对做好应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企业积极应对欧盟新法规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信息服务。
二是了解辖区企业应对欧盟新法规的困难并帮助解决。欧盟新法规实施初期,特别关注欧盟IUU法规实施后是否会对现阶段出口水产品贸易产生影响、库存原料的处理、出口产品具体操作程序、捕捞船备案资格及备案程序等,该局针对这些问题及时了解辖区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征集了所有企业对应对欧盟新法规的建议,对于企业提出的困难和建议结合我国官方应对策略和措施等问题给予了解决。
三是多次组织了检验检疫和出口企业的培训活动。组织了由一线检验检疫人员和出口企业品质管理人员共90余人次参加的培训活动,重点讲解欧盟海洋捕捞新法规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海洋与渔业、检验检疫等部门为应对新法规所担负的职责,以及企业在办理水产品《捕捞证书》、《加工厂声明》所遵循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等。
四是做好原料和产品相关证书的验证和出具工作。对于进口原料,认真做好审核验证并严格出口报检涉及原料的核销;对使用捕捞日期早于2010年1月1日海捕水产品生产的出口产品,该局在现有输欧水产品卫生证书中增加相应条款予以证明,并通过出口水产企业了解进口国官方是否接受加注后的证书,为不接受加注后的证书的国家出具另附说明的证书,方便出口产品在欧洲港口的顺利通过,减少出口货物在对方港口的滞留时间,避免因产品滞港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