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检验检疫局召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培训班
舟山检验检疫局 陈宇 庄宏斌
为落实“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加强检企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企业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要求的认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6月1日下午,舟山检验检疫局在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培训班,来自舟山辖区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木质包装使用企业等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培训班组织相关专家对木质包装相关文件规定、国内外木质包装检疫要求、标识加施要求、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工作性质内容、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木质包装作为运载货物的包装、铺垫材料,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据统计目前约2/3的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然而木质包装又是传带林木有害生物的重要载体,给世界各国和地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潜在风险。国际公认其 “监管难度大、检疫风险高”,正越来越多的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境货物植物检疫违规信息平台显示,2009年,我国出口货物因木质包装原因共被国外通报200余批次,主要是木质包装带树皮、携带疫情、未加施IPPC标识、IPPC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标识不清晰等情况,其中IPPC标识问题占到2/3的比例,而伴随的处理措施包括对木质包装进行销毁、除害处理、退运,甚至连同货物一起退运,其中木质包装退运数量约90批次,占到了全部处理方式的40%,主要为欧盟、美国、加拿大。
2009年,舟山辖区共熏蒸处理出境木质包装75批次,4086件,没有一起木质包装被国外通报事件,这固然与数量相对较少有关,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舟山检验检疫局对出口木质包装把关服务卓有成效。按照《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只对木质包装生产、标识加施企业进行管理,而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在通关时无须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也就是说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在离境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完全凭企业的自律和诚信。舟山检验检疫局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定期对木质包装使用企业进行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宣贯,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其使用木质包装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管;另一方面加大了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管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源头上确保舟山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安全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