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检疫局召开全省系统代理报检管理规定宣贯培训视频会议
5月31日下午,浙江检验检疫系统代理报检管理规定宣贯培训视频会议顺利召开。.各分支局分管局领导,主管处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省局办公室、法制处、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室、机场办、政研室、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协会、中检浙江公司相关人员共1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代理报检企业管理系统测试培训会议精神,宣贯了《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工作规范》,并培训了代理报检企业管理系统,戴永华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戴永华副局长从五个方面阐述了总局修订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新修订的代理报检管理规定在“管理体制、准入条件、报检区域、许可程序、法律责任、年审频次”等六个方面的重大变化,并对6月1号以后的代理报检管理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真学习。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有关规定,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将贯彻实施代理报检管理规定作为推进检验检疫规范管理,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服务贸易便利化,提升检验检疫执法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做好。
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单位实际,明确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受理、审核、许可以及日常监督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充分准备。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及时将代理报检注册登记许可的条件、程序及相关事项对外进行公告,并通过网络、媒体及宣贯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
四、依法行政,严格审核。各单位在实施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及监督管理过程要严格按照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的程序、内容及要求执行。工作中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行政,严格审核,不得擅自降低和改变准入条件。
五、按时开展,常态管理。自2010年6月1日起,各检验检疫机构开始受理企业的代理报检注册登记的申请,并将代理报检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为检验检疫日常性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
本次会议结合总局要求和浙江检验检疫局工作实际,不仅就贯彻落实代理报检管理规定和总局会议精神提出明确意见,给予具体指导,而且为进一步作好代理报检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接下来,浙江检验检疫局将认真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根据总局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健全代理报检管理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和方法,进一步强化对代理报检单位的监管,规范代理报检行为,促进浙江代理报检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