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检验检疫局永康办严把关优服务 1-4月份输非产品形势回暖
根据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1―4月份,金华检验检疫局永康办事处共检验输非产品443批,货值1460万美元,批次、金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8.7%,47.1%。输埃及工业品94批,货值245.4万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64.9%,17.8%,其中目录外商品59批,货值83万美元。
2009年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埃及贸易工业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贸易工业部关于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出口埃及的工业产品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并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在埃及通关放行。永康办事处自2009年5月1日开始受理出口埃及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申请以来,在牢把检验检测关、核价公正关、出口信誉关的同时,尽量方便企业帮扶企业,减轻企业负担。对于目录外商品,产品种类繁杂,许多企业规模小且质量体系不完善,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办事处在做好政策宣传、商检流程咨询讲解的同时,尽力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自主品牌市场竞争能力。
2008年以来世界性的经济危机肆虐蔓延,给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由于经济结构单一,非洲对援助和外资的依赖性很强。随着全球经济回暖,1―4月份永康辖区输非产品已出现可喜的转机,而下半年将是输非产品的高峰期,永康办切实做好输非产品检验监管,提醒企业应如实申报货物金额特别是价格声明的金额;商标铭牌上所示内容不能以客户提供为准,应当符合相关标准;需要型式实验报告的提前安排抽样送检时间;需要做装运前检验证书的提前预约时间,尽可能协调好检验、监装、货代之间的时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