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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多举措支持“宁波―乍浦”内支线转关运输业务发展
宁波海关       
    改变“宁波―乍浦”内支线出口转关申报方式,由原先的必须“到港(宁波港)申报”转变为允许“离港(乍浦港)申报”,即内支线出口转关集装箱在乍浦港装船后即可在宁波海关办理转关核销放行手续,此举大大提升了内支线出口转关集装箱的通关速度;加强对外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在各船代公司间宣传转关相关政策,指导企业按规范实施转关申报行为,促进内支线转关业务良性发展;加强与转关业务相关海关的联系沟通,确保转关信息畅通;加强实际监管,对提前申报的出口转关集装箱严加监控,同时结合集装箱货物出口信息核对,加强对出口转关货物的风险分析,做到有效监管。据统计,2009年至2010年一季度,该关监管“宁波―乍浦”内支线转关货物7058批次,转运进出口转关集装箱5.8万标箱,有效拓展了宁波港在浙北地区的港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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