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聚力推进平潭开发开放
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大通关工作处
继福建省政府专题研究并赋予平潭设区市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之后,福建省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出台政策支持平潭先行先试:福建省外经贸厅出台政策,将省级外经贸部门权限内的外资项目审批和自由技术进出口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平潭实验区,将平潭实验区列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享受台商投资科技园区、省级开发区政策;福建省工商局出台下放工商登记审批权限的措施,外国(地区)企业在平潭辖区内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在设于平潭的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窗口就可办理登记;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确定将平潭列为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并对实验区建设用地给予单列审批;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支持向交通运输部争取将京台高速公路规划延伸至平潭、开通闽台客滚、支线机场建设等事项,对平潭实验区内的对台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将安排省级交通资金给予专项支持;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在项目用海、海洋渔业对台交流合作等5方面出台18个具体政策措施,将重点支持平潭实验区海洋渔业对台交流合作,包括促进综合实验区对台远洋渔业合作,建立综合实验区对台渔业合作平台等。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出台十大举措,加快平潭实验区信息通信业发展,包括:支持实验区建设城乡一体化的高速宽带、智能化、全覆盖的宽带综合信息网络;积极开展通信业对台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在实验区内大力推进通信设施共建共享等。
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台服务平潭开发开放的十大举措,包括支持平潭投资项目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扩大农业合作、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支持平潭口岸建设等。
福建省林业厅支持编制《福州(平潭)森林花园岛绿地系统规划》,对实验区涉及林业的建设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并确保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定额指标,赋予平潭县林业局与福州市林业局同等的代省林业厅审核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权限等。
福建省环保厅出台支持平潭环评规划、生态体系建设、产业结构升级、加强水源保护、环保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对台环保交流合作、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等环保工作的10条政策举措。
目前,平潭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编制及评估论证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平潭海峡大桥和渔平高速公路(福清渔溪至平潭海峡大桥)正在加快建设,力争今年底同步建成通车;总长98.761公里、总投资约50亿元的环岛路项目已动工建设;为保障平潭建设和发展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自来水厂扩建等市政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已陆续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