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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海事局联合部水运局在杭州召开浙江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座谈会
浙江省口岸协会       
    2010年3月26日,部海事局联合部水运局在杭州召开了浙江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座谈会。来自浙江各沿海地区的50家航运公司、浙江海事局、浙江省港航管理局的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部海事局翟久刚副局长、部水运局易继勇副处长、浙江海事局王长勇副局长和周荣祥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部海事局安全处马道玖副处长主持会议,并通报2009年第四季度以来浙江辖区航运公司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情况。浙江海事局汇报了航运公司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舟山海星轮船有限公司、兴龙舟海运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恒兴船务有限公司、舟山皓诚船务有限公司、乐清市东方海运有限公司、宁波福海海运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分别做了会议交流和书面交流,结合公司实际剖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介绍了各自的管理特色、工作亮点和整改措施,并对船员的后续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建议。
 
    浙江海事局王长勇副局长在会议致词中指出,浙江航运经济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逆势发展,在快速发展和向规范化管理迈进的同时暴露出公司和船舶小、散、多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状况不稳、管理基础亟待提高的状况,要求航运公司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改善安全管理状况。周荣祥副局长在听取航运公司情况分析汇报后,强调航运公司一要懂“规矩”、讲“规矩”,要通过各种途径搜集、了解、熟悉国家、海事、港口等方面对航运管理和水上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严格遵守、严格落实;二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切实承担起对船员生命安全的责任,承担对公司发展和生存的责任,承担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责任。
 
    部水运局易继勇副处长在讲话中指出,航运公司在市场经济不景气、经济效益下滑的情况下,存在对安全投入减少的问题。同时强调委托管理企业在代管船舶时一定要评估本身是否具备管理能力,是否能够管得住、管到位,要求严格执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和《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等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部海事局翟久刚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了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对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扭转安全管理状况的重要作用,并对进一步加强浙江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约谈制度;二是要加强对代管公司及代管船舶的管理,督促和促进船舶管理企业的健康发展;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四是要加强驾驶台资源管理,提高船员安全责任意识;五是要处理好航运企业发展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关系。
 
    这是一次探索和实践航运公司监督管理模式的会议,也是对航运公司进行安全警示教育、部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会议。通过与航运公司面对面的集体谈话的形式,共同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诊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审视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之处和改进空间,进而从思想上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明确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共同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扭转安全管理不好的形势和局面。同时,认真听取水运企业对海事管理、水运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监督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水运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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