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事局与福建海事局签署地区间合作备忘录
浙江海事局
3月17日,浙江海事局高军局长、福建海事局陆鼎良局长分别代表双方单位在杭州签署了《关于海事监管联动互信保障航运安全的地区间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由浙江海事局王长勇副局长主持,双方相关局属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双方商定:一是健全浙、闽安全诚信船舶管理制度和重点跟踪船舶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信息通报和联动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四是建立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互助机制;五是建立海上巡航、搜救和事故应急合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巡航和应急演习;六是建立船员管理业务协作机制,开展船员培训、发证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七是指导下属机构开展对口业务交流。此外,双方还将在上海世博会安保、服务“三渔”等工作方面展开全面交流合作。为保障《备忘录》顺利实施,双方议定建立健全会晤互访、固定联络、联动互信等合作保障机制,及时通报海事监管信息,加强课题研究和业务培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