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浙闽海事签署关于海事监管联动互信保障航运安全的地区间合作备忘录
浙江省口岸协会       
    为贯彻落实徐祖远副部长的指示和陈爱平常务副局长在2009年全国海事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直属与直属海事机构建立定期沟通、信息交流、互访和协作机制,不断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的总体要求和,秉承“三个一”的理念,3月17日,浙江海事局高军局长、福建海事局陆鼎良局长分别代表双方单位在杭州签署了《关于海事监管联动互信保障航运安全的地区间合作备忘录》。
 
    双方首先相互通报了2004年特别是近一年来《浙江海事局、福建海事局关于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联动互信,保障航运安全地区间合作协议》运行以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船舶在本辖区的安全形势和事故情况,深入探讨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范围,进一步加强两局相关海事业务工作的合作与交流,并达成共识。
 
    双方商定:一是健全浙、闽安全诚信船舶管理制度和重点跟踪船舶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信息通报和联动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四是建立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互助机制;五是建立海上巡航、搜救和事故应急合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巡航和应急演习;六是建立船员管理业务协作机制,开展船员培训、发证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七是指导下属机构开展对口业务交流。此外,双方还将在上海世博会安保、服务“三渔”等工作方面展开全面交流合作。为保障《备忘录》顺利实施,双方议定建立健全会晤互访、固定联络、联动互信等合作保障机制,及时通报海事监管信息,加强课题研究和业务培训合作。
 
    签署仪式由浙江海事局王长勇副局长主持,双方相关局属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