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陕西省享受检验检疫“绿色通道”企业增至20家
陕西口岸办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102号公告,批准了包括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宝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全国706家出口企业,在全国口岸范围内实施和享受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资格。使陕西省享受出入境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增至20家。
 
    出入境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是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公布施行的《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中提出来的一项以“提速、增效、减负”为管理目标,加快出口货物的通关验放速度,节省物流通关费用,保证企业供货时间、降低企业出口成本、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产品的竞争力的优惠制度。
 
    申办“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条件:一是具有良好信誉,诚信度高,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二是已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获得相关机构颁发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三是出口货物质量长期稳定,两年内未发生过进口国质量索赔和争议;四是一年内无违规报检行为,两年内未受过检验检疫机构行政处罚的企业。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