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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地区实施出口货物直通放行成效显著
舟山检验检疫局       
    自2010年1月1日起,浙江省域出口商品实施直通放行以来,舟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已有13家企业获准出口货物直通放行。1月份,舟山检验检疫局共为舟山辖区内的三家直通放行企业签发出口货物直通放行通关单60份,涉及直通放行货值为1500779.22美元。2月份截至目前已签发直通放行通关单21份,涉及直通放行货值为582661.38美元。按未实施直通放行之前每批货物需缴纳各种办理换证手续费,口岸吊箱、仓储等占用费600元计算,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已为辖区内企业节省费用48600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目前舟山辖区内直通放行的货物,除大部分在宁波海关通关以外,部分批次已经凭舟山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口货物直通放行通关单在上海海关通关成功,从而为今后进一步提升关检合作水平,扩大直通放行范围打下了基础。
 
    今后舟山检验检疫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相应的政策宣贯和解释工作,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让更多的企业能享受到直通放行的实惠。同时做好直通放行工作的各项统计和总结工作,注意收集企业实施直通放行的效果和意见,让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真正成为一项服务广大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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