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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验检疫局出台十项措施加大对外经贸企业帮扶力度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       

  1月28日,厦门检验检疫局继去年出台帮扶企业16项服务举措,今年加大帮扶力度,调整充实10项服务企业新举措,从质量提升、减负增效、突破壁垒、机制创新等方面下功夫,助推海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力促海西外经贸持续稳定增长。

  1、不折不扣执行减负政策。2010年继续减免部分出口产品检验检疫费,包括继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品检验检疫费按下调30%收取;对2009年1月1日新增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的商品,过渡期延长至2010年6月30日,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不要求凭证申报、不实施检验检疫、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出境木质包装处理费下调继续执行。

  2、从3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货物提供快捷通关服务。

  3、全面推行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和出口工业品分类管理,采取“企业信用等级管理+产品风险评估”监管模式,实施动态监管,做到“守信便利,失信惩戒”。

  4、进一步支持口岸物流便利化。加快与福建电子口岸共建项目的研发、应用和推广,进一步完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电子闸口系统和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监管系统,研发并启用空港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电子闸口系统,提高通关效率。

  5、全面落实进出口食品注册备案制度。出口食品企业100%实行注册备案管理,进口食品企业分批实施注册备案,首批企业涉及乳制品、油脂类、肉类等。与福建省质监系统建立食品生产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简化企业办证、备案程序。

  6、积极推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在原有“翔安胡萝卜”、“南靖麻笋”、“平和蜜柚”等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基础上,推进“漳州白背木耳”、“漳州芦柑”、“集美罗非鱼”和“同安罗非鱼”等4个示范区的建设,并实现所在区县的全领域覆盖。

  7、推动厦门机场、海峡邮轮中心整体创建工作,力争2010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考核验收。

  8、加强信息发布和咨询服务。继续发挥厦门WTO工作站的作用,办好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加大开展外部信息和咨询服务力度,发布《国外技术贸易措施信息参考》,及时为企业提供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新动态,指导企业积极应对。

  9、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免费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提升企业自检自控能力。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区域性原产地优惠贸易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用足优惠政策,开拓新兴市场,提高出口竞争力。

  10、发挥检验检疫技术、设备、人才优势,充分利用实验室技术资源,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应对国外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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