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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检验检疫局三项举措维护出口食品质量
张家港市口岸委、港口局       
    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张家港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国家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要求,通过“检企互动”,督促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2009年,该局共出动执法检查30余人次,对辖区内11家企业(包括4家食品添加剂企业)进行检查。对以前实施备案的出口食品所有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及加工助剂的全面清理,并对7家食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新审查并完成网上备案。对2家食品添加剂(AK糖、羧甲基纤维素钠)生产企业申报出口的产品,按规定送指定实验室实施全项目检验,合格后出证放行,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源头监管和全过程监管。该局要求企业投入生产前必须能先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每一批出口食品的产品设计方案,由检验检疫人员实施审查。检、企一起对产品标准、检测标准及企业质量标准全面收集整理,督促企业对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依据(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进行重新审查,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性。审查发现某企业拟输往日本的1批动植物产品――蜂蜜和芝麻等风险较高的原辅料在采购环节存在隐患,遂要求企业对该类原辅料索证、验收等环节进行重点控制,有效消除了隐患。针对某企业拟输往新加坡的1批巧克力含有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阳性,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后经检验检疫人员跟踪验证符合要求后恢复该产品生产出口。
 
    完善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该局要求辖区内所有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确保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食品的源料信息能够全掌握。检验检疫人员在施检环节则要求贸易人确认产品输入国/地区的标准要求,形成贸易约定。对于无法获取产品要求的采取企业质量保证和问题产品依法追溯的形式依照我国标准检验。对走访、检查和交流掌握的企业和产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产品和风险类别,为制订相应的检验检疫措施提供相关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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