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7-2009年间,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共接报各类海上险情共计131次,组织、协调海上搜救行动131次;出动海事巡逻艇80艘次,参加搜救1007小时;协调出动海警一支队舰艇38艘次,参加搜救743小时;协调出动专业救助船舶31艘次,参加搜救867小时;协调出动飞机20多架次,参加搜救时间60多小时;调动社会船艇75艘次,参加搜救1305小时;同时还组织渔业船舶172艘次,参加搜救3114小时。共抢救遇险船舶115艘,遇险人员1081名,其中,获救船舶82艘,获救人员1007人,人命救助成功率为93%。
这三年中,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本着人本理念,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主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履责,政府高度重视海上搜救工作。在每次重大和敏感的海上搜救行动中,市政府有关领导均亲临中心指挥搜救,做到现场决策果断,调集力量及时,保障措施有力,确保了搜救行动的快速及时有效。二是完善预案,协力推进海上搜救工作规范化。完善了《台州市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了《中心内部应急反应程序》、《值班指南》等相关制度,推进了海上搜救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三是关口前移,预防预警工作常态化。建立恶劣天气预防预警机制,遇有灾害性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季节性时段、特殊交通流及其他影响水上安全航行的信息,搜救中心及时通过短信群发系统,告知辖区所有航运单位、船舶、相关涉水管理部门,以便提前采取有效的措施紧急避险,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整合资源,努力推进水上救助联动一体化。加强与海事、海洋与渔业局、海警一支队、边防、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气象局、移动、联通、温岭石塘民间海上救助站等单位和部门协商,签订了《海上搜救联动合作备忘录》,有效地整合了专业救助力量、军队、渔业船舶及社会救助资源,实现了专业救助力量与地方力量的有机结合,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合理调配,提高了搜救效率。五是引入技术,不断提高救助工作决策科学化。充分利用VHF、CCTV、AIS及渔业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完善了中心的信息网络化管理建设,提高了海上搜救决策和指挥能力。六是强化素质,不断提升能力实现队伍反应快速化。不断加强人员培训以及区域间的交流和合作,并不定期开展海上搜救演习、演练等工作,切实提高了队伍现场快速有效的反应能力。七是防救结合,努力推进水上防台制度化。把握规律,制定并不断完善《台州辖区水上防台工作预案》,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不断推进制度化建设。成功地处置了“莫拉克”、“海鸥”、“凤凰”、“森拉克”、“韦帕”、“罗莎”等台风所引起的数十起海上险情。八是加大投入,努力实现海上救助信息化。海事部门已在辖区建成5个VHF基站,实现了距岸
下阶段,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将从以下八个方面做好搜救工作:一是实施发展规划,加大搜救基础设施投入,建立综合的海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是整合资源,进一步推进搜救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海上搜救中的作用。三是开展海上单项演练和搜救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海上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发挥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效用,加强渔船自救能力和互救水平。五是加强搜救工作的日常管理,提高海上搜救工作水平。六是加强对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严格按照预案落实各成员单位的责任。七是推进溢油应急队伍的建设,建立沿海各市海上搜救责任区污染风险相匹配的污染应急设备库。八是努力争取媒体强化公共预警,实现公众对海上搜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