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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产品免检过渡期继续延长半年
杭州市打私与口岸办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最新通知,为进一步落实稳定出口的政策,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将2009年1月1日起新增纳入法检目录商品的检验检疫过渡期从2009年12月31日延长到2010年6月30日。在此过渡期内,各检验检疫机构对新增纳入法检商品继续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不实施检验检疫,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
 
    杭州检验检疫局辖区内涉及新增纳入法检商品主要有电梯、卫生用品、婴幼儿服装、内衣等,2009年出口商品货值超过3.5亿美元,涉及企业5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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