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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检验检疫局卫检处开具新年第一份处罚决定书
舟山检验检疫局动卫检处 周炯林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检验检疫执法权威一直以来都是舟山检验检疫局的重点工作。元旦刚过,新年钟声的余音还在耳边回响,卫检处即对一起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现场开具的编号为“舟检罚当[2010]008”《当场处罚决定书》也是舟山检验检疫局在2010年开具的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1月19日下午,卫检处检疫人员在岙山5号泊位希腊籍外轮“阿捷特”轮办理入境检疫时,在入境检疫尚未完成、外轮检疫信号旗还未降下的情况下,舟山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某业务员便擅自登轮。检疫人员责令该业务员立即下船,并告知其船舶入境检疫未办理结束前不得登轮,该业务员怏怏地离开。然而约1小时后,当检疫人员刚登上岙山1号泊位靠泊的巴拿马籍外轮“露娜”准备办理入境检疫手续时,却发现该业务员已经在船上找船长联系外供业务了。
 
    检疫人员立即将该情况报告了处室负责人,卫检处也及时将该事件向局法制部门进行了通报。“露娜”轮及舟山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对“露娜”轮当场罚款,对舟山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予以立案,后续调查处理工作尚在进行之中。
 
    卫检处一贯重视对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在工作实践中,通过对违法对象的调查和教育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并注重与企业的诚信管理体系相结合,最终使企业做到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收到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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