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检疫局积极稳妥推进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工作
自12月4日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在杭州共同签署了“浙江省域出口商品通关单直通放行”协议以来,浙江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出口直通放行的推进工作,以“深化浙江省域‘大通关’建设,提高出口货物通关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全面开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召开内部业务专题会议,商讨落实工作。12月11日,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戴永华召开直通放行工作专题会议,综合处、法制处、卫生处、食品处、动植处、检验处等行业职能部门参加,会议研讨了出口直通放行有关产品范围,产品和企业的风险诚信评估,以及与宁波局衔接协调等相关细化工作。
二是与宁波检验检疫局协商,达成两局间协议。12月14日,戴永华副局长与综合处、检验处、食检处负责人专程赴宁波,与宁波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李忠榜及通关处、检务处、食检、检验处等职能处室负责人一起召开工作协调会,经商讨形成了两局间《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确定了直通放行范围以及两局如何协调做好省域内直通放行的方式。会后,为解决实际操作中的有关问题,浙江局还草拟了《浙江局实施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工作规程》,征求各分支局意见。
三是召开全省系统宣贯会,统一思想。12月28日,浙江检验检疫局组织在杭州召开了浙江省域内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工作宣贯会,各分支检验检疫局分管局领导、相关主管处室负责人,浙江检验检疫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贯并解读了有关文件,与会代表就如何实施好直通放行工作展开了热烈讨论。戴永华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的讲话统一了大家的思想,使参会代表认识到直通放行工作的重要意义,戴永华副局长还对如何落实好直通放行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各分支局纷纷在内部开展相关培训与学习,认真细化每一项措施,切实抓好每一个环节,全力以赴确保这项工作的有效性。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做好对出口企业和有关单位的宣贯,让广大出口企业全面了解这项新政策,真正用好这项新举措,充分享受这项新便利。
四是参加两关两检新闻发布会,扩大对外宣传。12月31日,两关两检联合在宁波召开了“浙江省域出口商品通关单直通放行”新闻发布会,浙江局参加会议并作发言,回答了企业关于直通放行有效期的提问。
五是出台工作规程,明确相关问题。宣贯会后,综合处为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确保直通放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门会同法制处、卫生处、食品处、动植处、检验处研究商定了不实施出口直通放行产品,以及企业资质等问题。2010年1月5日,下发了《明确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了审批流程,明确了企业资质。针对宣贯会上各局提出的意见,综合处还修改印发了《浙江局实施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工作规程》,并针对企业编写了全省统一的宣传指南。
通过目前浙江检验检疫局与各分支局的努力,全省出口直通放行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已有不少企业在2010年1月1日后成功地实施了直通放行。据初步测算,全省现有从省内口岸出口商品的14,000余家企业将直接受惠于“浙江省域出口商品通关单直通放行”机制,这对缓解外贸企业经营困难,帮助企业应对难关,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