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局组织召开34-2008套《国际危规》培训宣贯会
宁波海事局 张海平
12月28日,宁波海事局组织的34-2008套《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修正案实施宣贯会在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召开。来自各海事处危防科和监管科的负责人、危防主管以及辖区的托运人、承运人、船舶代理、货物代理企业的代表近80人参加了会议。
宁波海事局有关职能部门详细介绍了第34套《国际危规》修正案相关背景、第34套《国际危规》修正案关于岸基人员的培训要求、 2.2类非液化气和非冷冻液化气的免除条件、放射性物质运输的一般规定、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及海洋污染物的相关内容、电池和电池组部分、可免除量货物的运输、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的标记、取消有关IMO罐柜的所有导则等9项主要更新内容,明确了新版危规实施后有关申报、审批及现场监管的具体要求,为宁波海事局辖区有关单位有效执行规则以及海事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奠定了基础。
第34套《国际危规》修正案于2008年5月16日正式通过,并以国际海事组织海安会MSC.262(84)号决议公布。该修正案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在国际海运范围内强制实施,并一直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我国是《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