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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通过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
宁波市港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通过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该工程新建1座30万吨级进口油泊位,并建设装卸工艺及水电配套设施,泊位占用岸线长490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000万吨。在工程建设期间,该项目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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