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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在吨位丈量专项检查中滞留的第一艘船舶被解除滞留
宁波海事局 张海平 邬亚永       
    10月16日,宁波海事局对“东兴88”船作出了解除滞留决定。“东兴88”船籍武汉,国籍证书上记载为198总吨,是该局在吨位丈量专项检查中滞留的第一艘船舶。
 
    9月4日,该船被查出实际吨位与船舶证书严重不符,初步估算超出30%以上,该局遂依法做出滞留决定。随后,该局立即联系武汉船舶检验机构派员对该船重新进行吨位丈量。经重新丈量计算,该船实际应为298总吨。经过多方协作,历时40天,该船重新签发了船舶吨位证书,被解除滞留决定。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深入开展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积极主动、严格把关,坚决打击和杜绝“大船小证”现象,保障安全、和谐的水上通航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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