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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关总署正式复函江西省政府 同意批准九江口岸为第七类废物转运口岸
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近日,国家海关总署正式复函江西省政府,经商国家质检总局、环境保护保部,同意批准九江口岸为第七类废物转运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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