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局与宁波海关共商业务交流合作事宜
宁波海事局 张海平 徐宏宇
9月13日上午,宁波海事局一行四人赴宁波海关就宁波海关和宁波海事局业务交流合作的业务数据共享事宜进行商讨。
双方在《宁波海关 宁波海事局业务交流合作备忘录》框架下,就两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共识:一是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各自提出业务需求,实现业务数据共享。二是鉴于目前双方的网络架构有较大的差异,宁波海事仅有内网和互联网,宁波海关已具备了业务外网、行政办公内网、保密网和互联网。因此,双方将就如何实现网络互通的有关技术细节进行商讨。
到目前为止,宁波海事局与宁波海关合作开发的出口岸船舶放行系统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