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验检疫局全面实行入境货物全电子申报
上海口岸协会
根据《上海检验检疫局关于推广“入境物流监控系统(空港版)”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9月1日起,上海地区所有空运入境货物均须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报,上海检验检疫局检务受理窗口将凭申报单位提供的“检验检疫申报回执”和与之对应的电子申报信息受理申报;各有关仓储企业将根据信息化系统发出的电子放行指令及运单上加盖的放行章准予提货。
此举标志着上海检验检疫局已基本构成入境货物全电子申报体系,无论海运还是空运货物的申报数据,均已纳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实现移箱、查验等相关物流监控,从而为上海检验检疫局今后开展集中审单及无纸化放行奠定了良好基础。